:::
共有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0秒
-
1.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領受人移居國外或定居香港、澳門者,以及前往大陸地區長期居住 者,其定期退撫給與之申請及發放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 領受人前往大陸地區長期居 住者,應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 條,及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 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 給與處理辦法第三條第四項、第五條及 第六條規定程序辦理。 一、 考量領受人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領 受人除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二 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
2.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第1056號判決及判決摘要,請避免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一案。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處10萬元罰鍰(詳判決全文)。訴訟代理人 田俊賢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事件,上訴人對 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分別於民國107年9月至108年3月間,與大 陸地區「廈門海旅海安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安公司)爭職務屬於社區居民委員 會之職務,而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大陸地區各級人民政府所屬 基層組織,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