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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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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2]□管路保護層不足,管路、電線施工中未防護,放樣不實,或□埋設式線槽埋設深度不足,11[-1,-2]弱電線路配管未與其他管線保持安全距離 A1 A2 □5.□高低壓配電盤、分電箱線路之絕緣電阻值,未符合規定,或□電線迴路兩端未標示,導線連接方式不合規範 A1 A2 □5.01 [-1,-2] 臨時用電設備之電線未防護 A1 A2 □5.04 [-1,-2] 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作業,或使用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等作業時,有引起感電之虞者,
  • 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02-14
    容:
    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變電線線路,使用電氣設備,應慎防用電超載。 宿舍內之公有家具、水電、衛生、瓦斯及安全設備等,應愛惜使用。
  • 3.
    題: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要點(含水土保持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格式)(93.8.31廢止)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0
    容:
    (九二一震災輸電線路水土保持計畫之簡化程序)五十四、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因震災受損須進行輸電線路之重建或南北第三路三四五仟伏輸電線路之興建,其電業進行上述所定輸電線路之重建或興建,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由經濟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核及監督。公營事業機構及公法人之 □改善或維護既有道路 四、九二一震災案件:□輸電線路 □臨時住宅 □重建社區 □交通工程 □教育工程 □採取重建所需砂石 □設置土石方資源堆
  • 4.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先行使用並於三十日 內補辦申請許可程序,且 得納入河川管理機關採 售分離之專案採購優先 辦理,爰參考「公用氣體 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 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 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 法」第十二條規定,予以 新增。
  • 5.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11-30
    容:
    及輸電線路災害救 助種類及標準」第 二條規定,增列救 助對象及救助標 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