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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2-09
- 內容:
- (三)其鄰接特定水土保持區、陡坡區已依下列規定退縮。但退縮區不得劃出山坡地範圍:陡坡區含二種以上之複合坡度且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時,其應退縮距離依表二公式計算之。劃出區與陡坡區間存在無須退縮之緩坡區時,其退縮距離得扣除該緩坡區之寬度。劃出區與陡坡區鄰接時,應以實際坡度及其邊坡穩定狀況作為作業基準,以確保環境安全。swcbpuba01 表一、鄰接陡坡區自然均質坡度退縮距離表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 陡坡區之平均坡度 (θ) 地質 應退縮距離 (自坡頂緣內計或坡腳外計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