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8秒
-
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第一項申訴,得以言詞、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如附件一、二)。以言詞或電子郵件為申訴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並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前項書面、言詞或電子郵件作成之紀錄, 應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第一項申訴,得以言詞、電子 郵件或書面提出(如附件一、二) 。以 言詞或電子郵件為申訴者,受理 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並向 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 容無誤。
-
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此致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申請單位名稱: 統一編號: 簽章 聯絡人姓名: 電話: 電子郵件: 申請日期: 承辦單位: 秘書室(總務科): 主計室: 首長(決行) 1 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11點規定,
-
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包括紙本文件、電子檔案、資料庫、郵件信箱及其他。 返還、銷毀或刪除應保密資料清單 編號 日期 □紙本文件 □電子檔案 □資料庫 □郵件信箱 □其他________ □返還 □銷毀 □刪除 □紙本文件 □電子檔案 □資料庫 □郵件信箱 □其他________ □返還 □銷毀 □刪除 □紙本文件 □電子檔案 □資料庫 □郵件信箱 □其他________ □返還 □銷毀 □刪除 □紙本文件 □電子檔案 □資料庫 □郵件信箱 □其他________ □返還 □銷毀 □刪除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三)回件信封郵資不足,致改用其他郵件寄回者。(四)來信未書明或誤書工程名稱,因而誤寄招標文件、圖說者。
-
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號 市 區市 街 弄 樓 住家電話 ( ) 電話分機 住家傳真 ( )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 - □□ 縣 鄉鎮 路 段 巷 號 市 區市 街 弄 樓 最高學歷 ( 電話分機 住家傳真 ( )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縣 鄉鎮 路 段 巷
-
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本局各單位及各分局如有資通安全事件之事實、可能影響之範圍、採取之應變措施等事項,應即填具「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單」(如附表二),並透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至本小組;當系統回復正常運作時,亦需將解決辦法透過「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單」傳送,以解除列管。
-
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繕打後(照片附上數位影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局農村組電子郵件信箱wil77@mail.swcb.gov. ※請以電子檔(word檔)繕打後(照片附上數位影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局農村 組電子郵件信箱wil77@mail.swcb.gov.
-
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7-03
- 內容:
- tw (四)專用信箱:置於本局 一樓茶水間旁 前項申訴之管道應於工 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 修正機關簡稱及電子郵件。
-
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4-02-10
- 內容:
- 十、本局或分局將個別計畫審查意見內容以電子郵件寄送執行單位,並由執行單位於農再基金系統進行計畫內容修正,修正後回復本局或分局。
-
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3-01-02
- 內容:
- 個人資料業管單位 填表人 電子郵件 分機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個人資料內容、年 月 日 個人資料業管單位 填表人 電子郵件 分機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個人資料內容、目的 簡述 異動處理原因及業管單位 單位名稱 通報人 電話 電子郵件 個人資料 檔案名稱 安全危害事件 事件發現時間 年單位名稱 通報人 電話 電子郵件 個人資料 檔案名稱 安全危害事件 事件發現時間 月 日 個人資料 業管 單位 填表 人 電子郵件 分機 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個 人 資 料 內容 、 目的簡述 異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