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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4
- 內容:
- : 公尺 □複式斷面營造: 公尺 □恢復原有通水斷面:恢復安全排水及土砂自然搬運能力) □ 緊急防災措施(流心深槽Q2): 公尺 □ 複式斷面營造: 公尺 □ 恢復原有通水斷面: 公尺 座 落 □一般山坡地 □林班地、流心深槽Q2): 公尺 □複式斷面營造: 公尺 □恢復原有通水斷面: 公尺 座 落 □緊急防災措施(流心深槽Q2): 公尺 □複式斷面營造: 公尺 □恢復原有通水斷面: 公尺 座 落 □一般山坡地 □林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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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6-01-12
- 內容:
- 應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於第一時間進行複式多元通報。(二) 除通報各該災害之本署主管單位及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外,單位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於第一時間進行複式多元通報。各級災害權責單位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 虞時,應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於第一時間進行複式多元 通報。各級災害權責單位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於第一時間進行複式多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