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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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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乙方僅得使用甲方土地種植花草樹木或整理維護環境,其責任義務及相關限制如下: 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無需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費,所種植之花草樹木屬國有,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或補償。 契約終止時,除地上物為花草樹木外,應於十五日內將土地騰空返還甲方。如有違約行為, 乙方僅得使用甲方土地種植花草樹木或整理維護環境,其責任義務及相關限制如下: 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土地施作綠美化或整理維護環境,無需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費,所種植之花草樹木屬國有,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