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67秒
-
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基於公法救助或促進就業目的所辦理之短期就業措施或職業訓練期間再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受一百八十日之限制。因本計畫非屬上開就業措施或職業訓練,參加本計畫之前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回鄉青年, 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進用人員職業訓練 資料表 用人組織: 基 本 資 料 姓 名 身分證字號君 理事長(職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 業 訓 練 局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 swcb03 104年度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進用工作內容及地點範圍需填寫清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 業 訓 練 局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 user 農村再生青
-
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僱用三分之一災區居民細目表」及每月五日前將「九二一震災重建工程營造廠商僱用災區居民出工表」填妥後,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六號十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