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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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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水土保持工程工料分析及計價基準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四) 管理費:政府機關(構)之管理費依照「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所公告之標準提列,民間開發案之管理費自行訂定。三、 工程工料分析依工程性質區分為下列九類:(一)現場工作:分析表如附表一。
  • 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02-14
    容:
    八、借用宿舍,免收其宿舍管理費。房租津貼自借用期間開始之日起按月由借用人本職機關自借用人薪俸扣繳,其不足一個月者按天數比例計算。
  • 3.
    題:
    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2
    容:
    二、其他行政管理費用由農村水保署公務預算編列。
  • 4.
    題:
    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作業原則(105.12.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二)本計畫不補助用人之加班費、交通補助費、年終獎金及行政管理費用等。
  • 5.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品質績優分局評選作業要點(112.8.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8-18
    容:
    經本局評選成績未達八十分者,該分局應提出專案檢討,提本局主管會報報告,並減少年度執行計畫經費及工程管理費專案補助。七、相關所需支出及獎項費用,由相關工程計畫之工程管理費或業務費項下支應。
  • 6.
    題:
    加速農村再生短期促進就業作業原則(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31
    容:
    (二) 行政管理費用:用人組織用於辦理人員督導、文具、通訊、差旅費、意外險、(二) 行政管理費用:以用人費用百分之五為上限。十一、 人員管理:(一) 用人組織於進用時須明確告知進用人員工作項目、 (二) 行政管理費用:用人組織用於辦理人員督導、文具、通訊、差旅費、 意外險、 (二)行政管理費用:以用人費用百分之五為上限。 十一、人員管理: (一) 用人組織於進用時須明確告知進用人員工作項目、 行政管理費用:用人組織用於辦理人員督導、文具、通訊、差旅費、意外險、計畫相關活動、
  • 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土石災害緊急水土保持處理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7-25
    容:
    營造綜合保險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自辦工程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合計。(三) 發包工程費:工程設計預算書編列之工作費、材料費及其他發包費用等合計。材料費、營造綜合保險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自辦工程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合計。工程設計 預算書編列之工作費、材料費、營造綜合保險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自辦工程費及工程管理費等合計。
  • 8.
    題:
    山坡地超限利用種植檳榔土地輔導實施造林計畫(91.1.28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10-23
    容:
    (六) 民國九十六年至民國一0九年止,經檢查合格者,每年每公頃發給造林管理費新台幣二萬元,但公有租地造林者減半核發、退輔會土地不予發給管理費。(七) 造林作業手冊,由水土保持局會同林務局訂定。
  • 9.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採購契約(93.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1-10
    容:
    若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另以一式列計者,應依結算總價與契約價金總額比例增減之。
  • 1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輔助縣市政府(或受託單位)辦理各項工程會計處理程序(100.11.15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99-12-03
    容:
    以下簡稱本局)輔助縣市政府(含受託單位)辦理之工程,其工程款由本局負擔部分(含工程費及管理費)應透過會計、出納程序以代收代付方式處理,並依照有關規定核實支付。(三)管理費應在原分配額度內,依工程結算數按規定比例撙節支用,並將支出憑證彙送本局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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