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7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業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沿用本部風災及水災中央輪值人員名 單(含副指揮官、技監、參事、工作小組 幕僚及情資研判人員),通知第一班輪 值人員後依序輪值。
  • 2.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就分局初審結果提送農村再生工作小組複審。政府興辦部分由本會依複審結果核定;由執行單位函報本會水土保持局提報農村再生工作小組審核後辦理。(2)計畫變更未涉重大原則變更,序及審查流程圖 核定 ( 中央主管機關 ) 依農村再生工作小組審查結果 核定辦理 農村社區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 本局就分局初審結果提送農村再生工作小組審查 檢送文件 1.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 ( 1 核定(中央主管機關) 依農村再生工作小組審查結果核定辦理 農村社區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逐年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
  • 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工作小組設置要點(110.5.27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3-24
    容:
    協調及執行作業,特設農村再生工作小組(以下稱本工作小組)。二、本工作小組任務如下:(一)審核直轄市、縣(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三、本工作小組置委員二十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之;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主任秘書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 四、本工作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為會議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 4.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小組暫行作業要點(106.6.14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03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工作小組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工作小組暫行作業要點附表.odt|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工作小組暫行作業要點附表.doc|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工作小組暫行作業要點附表.pdf
  • 5.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託服務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9-27
    容:
    (五)評選委員會或個別委員評選結果與工作小組初審意見有異時,應由評選委員會或該個別委員敘明理由,並列入會議紀錄;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明顯差異時,召集人應提交評選委員會議決或依評選委員會決議辦理複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