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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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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第一項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屬山坡地範圍者,應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規定,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免依本辦法繳交回饋金。
  • 2.
    題: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三、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以外之分區內所編定之農牧用地。
  • 3.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全場均坐落於休閒農業區範圍者:(一) 位於非山坡地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二) 位於山坡地之都市土地在一公頃以上或非都市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二、前款以外範圍者:(一) 位於非山坡地土地面積在二公頃以上。(二) 位於山坡地之都市土地在二公頃以上或非都市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前項土地範圍包括山坡地與非山坡地時,其設置面積依山坡地基準計算;土地範圍包括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時,其設置面積依非都市土地基準計算。
  • 4.
    題: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但農舍用地位於山坡地範圍者,其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容積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二十。
  • 5.
    題: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四) 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特定專用區: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有審查規範,依其規範應留設綠地或保育地等,其具有隔離效果者,是否位於山坡地 2.如位屬山坡地,是否依水土保持法相 關規定辦理 綜 合 審 查 意 見 □ 同意 □ 不同意,理由說明: □ 其他: 農業 局(
  • 6.
    題: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但位屬山坡地範圍內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及風景區之土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七條規定適用林業用地管制,並依林業用地申請使用者,不在此限。第 九 章 附則第三十一條 於山坡地範圍內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於申請雜項執照或有實際開挖行為前,
  • 7.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第2條 本準則所稱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 8.
    題: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以外之分區內所編定之農牧用地。
  • 9.
    題:
    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30
    容:
    或國家公園等主管機關(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涉山坡地水土保持事宜,並通知水土保持主管機關。休閒農業設施 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建築線指定成果圖,位山坡地者,增附地形測量圖、坡度分析圖 (計畫興建之各項建築物及設施之位置及範圍等配置情形 ) ,位山坡地者,增附地形測量圖、坡度分析圖。 百分比(%) 第一期 OO段 OO號 山坡地 保育區 林業 用地 97,500 69.64 OO段OO號 山坡地保育區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5,850 4.
  • 10.
    題: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30
    容:
    □ 非山坡地地區,土地完整面積小於三公頃者;或山坡地地區,土地完整,都市土地在三公頃以下或非都市土地面積十公頃以下者。 □ 非山坡地地區,土地完整面積三公頃以上者。可供作住宿、餐飲、教育解說設施。現依區域計畫劃定: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鄉村區、風景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國家公園、工業區、河川區等使用分區,休閒農場位非都市土地地區範圍內者請圈選; 項目 適用法規 備註 □ 於非建地( □ 其他: 五、位山坡地地區之休閒農場設施(非山坡地地區不需圈選) 位置部分或全部範圍在山坡地地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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