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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註 2 :申請人先請地政單位前往鑑界或委請技師辦理地形測量,以確保擬變更之土地範圍,非位於坡度陡峭等不可開發及建築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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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