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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農路設計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31
- 內容:
- 設計速率每小時二十公里,路基寬度五公尺,最小曲線半徑十五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十二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二。設計速率每小時十五公里,路基寬度四公尺,最小曲線半徑十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十五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三。農路四級:設計速率每小時十五公里,路基寬度二點五公尺以上未滿四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二十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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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2-09
- 內容:
- 坡度分析經比對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前之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出版之五千分之ㄧ像片基本圖,原始坡度百分之五以上者,不得劃出山坡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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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7-09-30
- 內容:
- 指一筆土地之平均傾斜比,以百分比表示之,其分級如下:(一)一級坡:坡度百分之五以下。坡度:指一筆土地之 平均傾斜比,以百分 比表示之,其分級如 下:(一)一級坡:坡度百 分之五以下。第二條山坡地土地可利用 限度之分類分級查定基準 規定如下:一、坡度:指一筆土地之 平均傾斜比,以百分 比表示之,其分級如 下:(一)一級坡:坡度百 分之五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