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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對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保護當事人與受邀協助調查 之個人隱私及其他權益;對 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 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 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 應予保密。保護當事人與受邀協助調查之個人隱私及其他 權益;對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 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 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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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二、符合主管機關規定,配合公共安全或環境保育目的設置之設施。第11條 休閒農業區設置休閒農業設施所需用二) 符合主管機關規定,配合公共安全或環境保育目的設置之設施。休閒農場內非農業用地面積、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得依相關法令停止其一部或全部之使用。第37條 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三、現行條文第一項第五 定,配合公共安全 或環境保育目的設 置之設施。 (二)符合主管機關規 定,配合公共安 全或環境保育目 的設置之設施。 設置第八條第一項 休閒農業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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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師或相關技師簽發該農場之水土保持安全無虞,不妨礙公共安全之簽證文件。 農業單位 是否檢附建築師簽發該農場之建築物安全無虞,不妨礙公共安全之簽證文件。 建管單位 六、其他 依其它消防環保等相關法令。 建築法#77 建築法#77─2 公共安全。 室內裝修。 □ 供住宿、餐飲、教育解說、加工設施使用之建築物,興建建築物無法提出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安全無虞、不妨礙公共安全」簽證報告書。山坡地開發無法提出專業技師「水土保持安全無虞、不妨礙公共安全」簽證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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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借用人應維護場地之整潔,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影響本 署日常運作。 借用人應維護場地之整潔,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影響本署日常運作。 借用人應維護場地之整潔,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影響本局日常運作。 借用人應維護場地之整潔,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影響本 署 日常運作。 借用人應維護場地之整潔,並自行負責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影響本局日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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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2-14
- 內容:
- 借用人及其隨居任所者應共同維護公共區域之環境清潔及公共安全,不得於公共區域範圍內有喧嘩、吵鬧、佔用或置放個人物品等行為。 維護、修繕共同部分,或因消防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需進入宿舍內部勘查時,借用人應配合管理單位通知辦理,不得藉故拖延或拒絕。 借用人及其隨居任所者除遵守上開規定,亦不得有妨害公共衛生、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公共財產等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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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有效防治土石流(含崩塌及地滑等潛在土石流),提供有關土石流諮詢,以減低土石災害,維護公共安全,特成立土石流處理諮詢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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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十一、參與調查、處理之人員,對於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外,應予保密,違反者,召集人應立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並解除其派(聘)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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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D』級 影響等級: □ 『A』級: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人民生命財產。□『C』級;□『D』級 影響等級: □ 『A』級: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人民生命財產。□『C』級;□『D』級 影響等級: □ 『A』級: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人民生命財產。□『C』級;□『D』級 影響等級: □ 『A』級: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人民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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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0-12
- 內容:
- 二、配合公共安全或環境保育目的設置之設施。第四章 農村再生設施容許使用之申請及同意第二十七 條農村再生設施依附表二應申請容許使用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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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7-03
- 內容:
- 對於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外,應予保密,違反者,召集人應立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對於當事人之姓 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對於當事人之姓 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除有調查 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 全之考量外,應予保 密,違反者,召集人 應立即終止其參與, 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