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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5-23
- 內容:
- 辦理依據及目的:(一)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輔導休閒農業發展,得辦理休閒農業區評鑑,作為輔導之依據,並得依評鑑結果協助行銷推廣及表揚。(二)為引導產業聚落化,持續促進休閒農業區組織運作及產業推動,爰一百十四年度訂定本作業原則辦理之。二、 評鑑對象:(一)一百十年底前經本部公告劃定之一百零四處休閒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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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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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六、 休閒農業 經營符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面積合計達一公頃以上,並已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且相關農業或休閒設施或設備總投資金額,不含土地購置費,設有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設施,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或未含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設施,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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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第 二 章 休閒農業區之劃定及輔導第3條 具有下列條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具輔導休閒農業產業聚落化發展之地區,得規劃為休閒農業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劃定:一、地區農業特色。前項申請劃定之休閒農業區,其面積除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土地全部屬非都市土地者,面積應在五十公頃以上,六百公頃以下。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其面積上限不受第二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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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六、休閒農業設施。七、綠能設施。第四條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第 七 章 休閒農業設施第二十四條 申請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其許可使用細目及條件應符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休閒農場內申請設置休閒農業設施,該設施占休閒農場之面積比率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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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審查事項,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八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要點。二、休閒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容許辦法)申請前項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其農業用地及設置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休閒農業區:須為本辦法第九條規定之農業用地,且符合本辦法第十條之設置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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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興辦事業計畫,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要點。二、 經主管機關同意籌設之休閒農場,其經營計畫書所列休閒農業設施,依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者,申請人應依同意籌設之經營計畫書所載內容,其興辦事業計畫書應包含休閒農場申請變更使用範圍休閒農業設施使用計畫表(如附件三)及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用地變更使用計畫面積統計表(如附件四);如與休閒農場申請籌設併同提出者,免附休閒農場同意籌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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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為協助已列入專案輔導之休閒農場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取得許可登記證,(二)休閒農場內尚未興建之休閒農業設施,應取得建築執照,未能取得建築執照者,應依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全球資訊網 附表一 休閒農場 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休閒農業設施項目 地段 小段 地號 謄本面積 (M 2 ) 基地面積 (M 2 ) 建築面積 (M 2 ) 1 附表一 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全球資訊網 附表二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審核表 審核單位: 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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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一、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規範休閒農業區規劃書與規劃建議書格式及執行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特訂定本要點。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評估具輔導休閒農業產業聚落化發展等條件者,經與地方充分溝通、凝聚產業發展共識、確認成立推動管理組織及審議後,得規劃為休閒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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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7-19
- 內容:
- 五、農村整體環境、農村基礎生產條件、生活機能改善與休閒農業等工程之規劃、設計、輔導、推動及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