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1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9
依照
排序
  • 61.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二、設置典藏或展示之特定空間;其空間以於原地或原農村社區為原則。三、辦理導覽解說之人才培訓,協助推廣農村文化。應審視其符合各該直轄市或縣(市)都市計畫之發展方向,其位於國家公園地區者,應另會商該管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審視其符合國家公園計畫之發展原則,始得同意。
  • 62.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五、審議原則及經費額度:(一)一般審議原則1、申請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之社區,除依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申請外,亦應符合行政院核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及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之原則。後續年度則以整體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產業活化、文化保存或生態保育等軟體需求為原則。2、公共設施建設,以滿足農村居民基本民生需求及改善農村社區環境品質為原則
  • 63.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農村再生計畫應以農村社區為計畫範圍,其範圍之劃定以村里行政區域或明顯之地形、地物界線為原則,且無下列情形之一:一、社區範圍與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圍重疊。第 十 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農村再生計畫之原則如下:一、農村再生計畫擬訂過程,社區居民積極參與並充分討論凝聚共識,其社區居民會議之召開及決議符合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
  • 64.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小組暫行作業要點(106.6.14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03
    容:
    當年度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標案,以三十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三十件者,當年度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標案,以五十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工程標案未達五十件者,未達前三款規定之件數時,年度輔導總比例仍以5%為原則。前項輔導得採不預先通知方式,以反映施工現況。檢視工程進度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工程,依下列原則提選預定輔導工程,排定委員及日期,簽奉本小組召集人核定, 檢查設計及施工品質(1)設計原則理念。(2)查驗構造物表面各項尺寸及平順度等,必要時得開挖隱密部分檢查。
  • 65.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9-02
    容:
    委辦計畫提報及審查流程,特訂定本原則。二、本原則之適用範圍包括本署及各分署委託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之相關專業、技術服務及資訊等服務計畫。第一梯次計畫提報:一般型計畫在可支用數百分之五十額度內研提為原則,競爭型計畫在可支用數百分之三十額度內研提為原則。(二)第二梯次計畫提報:競爭型計畫在可支用數百分之二十額度內研提為原則
  • 66.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第四條 農村活化再生之推動,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以現有農村社區整體建設為主,個別宅院整建為輔。第十三條 主管機關得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個別宅院整建予以補助;其補助應符合下列原則:一、興建或修繕宅院,應以合法建築物為限。
  • 67.
    題:
    山坡地跨越野溪之簡易橋樑及箱涵通洪斷面瓶頸改善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4-19
    容:
    五、簡易橋梁及箱涵等通洪斷面瓶頸改善規劃設計原則:(一)考量土石流之水路、流向,作為新建簡易橋梁及箱涵選址之參考。 四、簡易橋梁及箱涵通洪斷面瓶頸改善規劃設計原則: (一)選址是否已考量土石流之水路及流向? 四、簡易橋梁 及箱涵 通洪斷面瓶頸改善規劃設計原則: (一)選址是否已考量土石流之水路及流向?
  • 68.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並採整筆土地辦理及查定以一次為原則。辦理查定工作前,應審查土地是否供農業使用。查定公告通知書以一筆一張為原則。但同地段查定清冊內土地所有權人有數筆土地時,得以一張併列通知, □現場示意圖(本示意圖以一筆一張為原則;平均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可在同一張圖內表示): 研商「 □現場示意圖(本示意圖以一筆一張為原則;平均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可 在同一張圖內表示): 研商「○○○○」 □現場示意圖(本示意圖以一筆一張為原則;平均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可在同一張圖內表示): 研商「○○○○」
  • 69.
    題:
    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100.1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六、規劃地區選定原則:(一)需辦理土地活化或未來有劃入農村再生發展需求之地區。七、申請及審查:(一)申請方式:分局依規劃地區選定原則評估調查,並填報「規劃地區調查表」(附表一)及「委託服務計畫提報表」(附表二)向本局提出申請。九、經費估算原則:(一)以社區聚落群測量面積為計算標準,測量內容需符合國土測繪中心千分之ㄧ地形圖地測作業標準(誤差正負在二十五公分以內)並包含地形圖之GIS資料製作,
  • 70.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七、申請原則及經費額度:(一)參與式農村居住環境綠美化1. 環境改善及綠美化:以達到設施功能及計畫整體性之實際需求經費為原則,必要時應分期分區規劃施設。(三)本計畫以不補助新建建築物為原則,但經評估確有需要者(該等設施需事先勘查其必要性、安全性及使用率,並詳列於補助申請書內)十一、執行優先順序排定原則:(一)提案內容包函下列項目優先辦理:1.農村社區建設及農村基礎生產條件改善:由本局所屬分局執行為原則,但視計畫推動之實際辦理情形,得委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執行。
7 / 12 頁 , 共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