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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6-01-12
- 內容:
- 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單位)民眾或有關單位報案報案災害訊息災害訊息寒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糧署林業及自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單位)民眾或有關單位報案報案災害訊息災害訊息寒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糧署林業及自然 政府所屬機關(單位) 民眾或有關單位 報案 報案 災害訊息 災害訊息 寒害 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單位) 民眾或有關單位 報案 報案 災害訊息 災害訊息 寒害 森林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單位)民眾或有關單位報案報案災害訊息災害訊息寒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糧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土石流及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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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12-23
- 內容:
- 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已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可順利疏散民眾,引導民眾至避難收容處所,強化應變處理之能力。(二) 提昇民眾平時之準備及災害來臨時之應變能力,降低災害對生命、財產的威脅性,進而健全地區防救災體系,建立由下而上的災害預防觀念和避災對策。 疏散避難人員編組:地方政府應協助民眾完成疏散避難人員編組,並定期進行演練。(五)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由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協助鄉(鎮、市、區)災害應變中心辦理下列工作,必要時得逕向中央相關業務主管機關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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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11-19
- 內容:
-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須立即疏散民眾時。2.災害規模廣大或有擴大之虞,須立即疏散民眾時。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 須立即疏散民眾時。 2.災害規模廣大或有擴大 之虞,須立即疏散民眾 時。 救護或運送傷患至醫療機 構就醫時。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 須立即疏散民眾時。 2.災害規模廣大或有擴大之 虞,須立即疏散民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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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11-06
- 內容:
- 主體計畫 (1)提供協助、資助地方民眾及專家團隊共同參與,結合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規劃建立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發揮當地自然及地區特色,建構人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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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0
- 內容:
- 雷擊或其他天然災害、火災、爆炸、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暴動、罷工、勞資糾紛或民眾非理性之聚眾抗爭等事項所生之損害。罷工、勞資糾紛或民眾非理性之聚眾抗爭。毒氣、瘟疫、火災或爆炸。履約標的遭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或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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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履約期間僱用災區民眾未達所需員工人數三分之一者。2. 以合理勞動條件在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招募者,經推介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僱用災區民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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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標題:
-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3-25
- 內容:
- 為配合實務作業,並有效保護土地資源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有納 入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及其影響範圍之必要,增訂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可能發生崩塌災害 之潛勢區,實務上 亦有劃定為特定水 土保持區需求,以 保護土地資源及民 眾生命、財產安全, 爰第二項第二款增 列「大規模崩塌潛 勢區及其影響範 圍」。復因崩塌災害或可 能發生崩塌災害之 地區面積範圍大, 並非全區皆須劃定 為特定水土保持 區,為保障民眾權 益,爰有必要採劃 定範圍最小化之原 則,以落實水土保 持法第三條第五款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 定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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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標題:
-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5-05-15
- 內容:
- 而使查定類別倘仍屬「宜林地」 或「加強保育地」,衍生查定與編定(或劃定)類別不同,讓民眾無所適 從,更影響地方政府執行超限利用違規處置時,究應依何者為準之疑慮。 主管機關及發布時間 不同,而使查定類別 倘仍屬「宜林地」或 「加強保育地」,衍生 查定與編定(或劃定) 類別不同,讓民眾無 所適從,更影響地方 政府執行超限利用違 規處置時,究應依何 者為準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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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7-09-30
- 內容:
- 而使查定類別倘仍屬「宜林地」 或「加強保育地」,衍生查定與編定(或劃定)類別不同,讓民眾無所適 從,更影響地方政府執行超限利用違規處置時,究應依何者為準之疑慮。 主管機關及發布時間 不同,而使查定類別 倘仍屬「宜林地」或 「加強保育地」,衍生 查定與編定(或劃定) 類別不同,讓民眾無 所適從,更影響地方 政府執行超限利用違 規處置時,究應依何 者為準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