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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本小組督導工程之範圍如下:(一)本署暨所屬各分署辦理之工程。(二)本署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工程。所建置之專家名單中遴選外,其餘委員由署長就本署及所屬各分署具下列資格之人員遴選之:(一)依法取得土木、 本署委託或補助地方政府之工程,授權由各分署另組督導小組辦理督導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事宜 。工程名稱 督導日期 標案工程主辦機關(單位) ○○分署 契約金額 (千元) 開 工 及 完工日期 開工日期: 預防對策: ●主辦機關之缺失: 由分署承辦人員逐項確認簽名 ●監造單位之缺失: 由監造單位逐項確認簽名 ●承包商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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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申請:1.持及附屬設施補助申請書 受理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申請日期 附件一 年 月 日 事由 □承租 下列此致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_______分署 立書同意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立書同意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此致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_______分署 立書人: 簽章 電話: (身分證) 承辦人 科長 主計室 秘書 副分署長 分署長 坐落 地號 坐標 補助項目 規格 (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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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包含本署暨所屬分署、廠商,以及使用本署資料之一般民眾與外單位。(二) 本 署暨所屬分署及廠商1. 以本署 EIP 帳號登入本署資料平台,申請及審核程序如附件二之二及附件二之三。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一般民眾 附件二之二 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本署及分署同仁 附件二之三 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廠商 附件二之四 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外單位 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一般民眾 附件二之二 資料申請及審核程序-本署及分署同仁 C:\Users\bleed\Desktop\process_pi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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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標題:
-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11-27
- 內容:
- 二、本署所屬分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主辦機關)辦理農村社區內政府立案之在地組織及團體( )領據及核銷文件乙份,惠請(貴分署、貴府)審查並核撥補助款,請鑒核。 說 明:依據(貴分署、貴府)○○年○○月○○日 字第 號函辦理。 依據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及(貴分署、貴府)○○年○○月○○日 字第 號函辦理。 二、 本署所屬分署及直 轄市、縣(市)政府 (以下簡稱主辦機關) 辦理農村社區內政府 立案之在地組織及團 體(以下簡稱執行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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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8-15
- 內容:
- 三、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委辦及研究計畫所產出之圖書資料,應提送一份至圖書室管理單位編目後,公開陳列於圖書室;外單位提供本署與所屬各分署之圖書資料如有收藏之必要,得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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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5-03
- 內容:
- 三、作業性質:辦理本署及所屬分署水土保持工程、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土石流防災及農村建設等經常性或政策性 使用者帳號:本署各組及所屬分署得指派一至五人(下稱使用者)負責申請調閱地政資訊,使用者帳號之管理:(一) 本署及所屬分署之使用者帳號應建立名冊,由本署資訊管理單位專人負責管理(由本署各組及所屬分署主管指派稽核人員一人,會同業務單位主管抽查使用情形,並作成查核紀錄(附件二) 三、作業性質:辦理本署及所 屬分署水土保持工程、山 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土石 流防災及農村建設等經 常性或政策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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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1-31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子法(以下簡稱資安法),落實個人資料(二、本署及各分署因應個資與資安管理之需要,設個人資料與資通安全管理執行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本小組置召集人、本署各組室(以下簡稱各單位)一級主管及各分署分署長兼任。前項委員之任期四年,任期屆滿得續派兼之,但應隨其本職進退;及協調強化資訊使用管理與內控機制;本署各單位及各分署應指派個人資料專責人員(以下簡稱個資專人)與資通安全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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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政府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村(里) 社區(地區) (簽名) 電話:市)政府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村(里) 社區(地區) (簽名) 電話: ( 年/ 月/ 日) 縣(市)政府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村(里) 社區 (地區) (簽名) 電話: ( 縣(市)政府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村(里) 社區(地區) (簽名) 電話: (簽名) 電話:年/ 月/ 日) 縣(市)政府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村(里) 社區 (地區) (簽名)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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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標題:
- 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3、督導國有財產署各分署辦理本計畫工作。三、執行機關(一)直轄市、縣(市)政府1、辦理說明會及宣導。(土地管理單位)(二)國有財產署各分署(辦事處)1、核對國有超限利用土地之使用人及住址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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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標題:
-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因糾紛或其他事由而有訴訟,致使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有強制執行或行政執行情事。 (七)因糾紛或其他事由而有訴訟,致使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有強制執行或行政執行情事。 (七)因糾紛或其他事由而有訴訟,致使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有強制執行或行政執行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