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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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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研提原則_修正版,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 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2) 營利事業單位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五、申請程序及申請文件 申請單位應於114年1月10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透過轄區分署向 本署提出申請: 在地組織及團體(社區協會、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營利事業單位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申請程序及申請文件 申請單位應於 11 4 年 1 月 10 日 前 檢附下列文件 ,透過 轄區 分署 向 本署 提出申請:
  • 2.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已開始徵件,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2-17
    容:
    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營利事業單位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申請程序及申請文件 申請單位應於114年1月3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透過轄區分署向本署提出申請: 在地組織及團體(社區協會、合作社、農會和觀光組織)資格 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2) 營利事業單位資格者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 五、申請程序及申請文件 申請單位應於114年1月3日前檢附下列文件,透過轄區分署向 本署提出申請: (
  • 3.
    題: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1-21
    容:
    六、各計畫之雜項支出應以「雜支」編列(雜支包含郵電費以單位聯 繫及文件來往郵寄為主),並以總經費百分之十為限。
  • 4.
    題:
    112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2-12-13
    容:
    各計畫之雜項支出應以「雜支」編列(雜支包含郵電費以單位聯繫及文件來往郵寄為主),並以總經費百分之十為限。不得支領演出費;餐費每人每餐新臺幣八十元,各計畫之雜項支出應以「雜支」編列(雜支包含郵電費以單位聯繫及文件來往郵寄為主),並以總經費百分之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