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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5
- 內容:
- 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元(含),需列入得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外籍生及僑生年度居住未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20%稅率;年度居住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10%稅率。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狀每人1紙 (二) 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獎金超過新臺幣 1,000元(含),需列入得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繳,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外籍生及僑生 年度居住未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20%稅率;年度居住 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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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故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 共同主持人均不得支領研究主持人費,且執行計畫之所有成員亦不得支領按月計薪之薪 俸或經常性給與之獎金、津貼等酬勞。故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均不得支領研究主持人費,且執行計畫之所有成員亦不得支領按月計薪之薪俸或經常性給與之獎金、津貼等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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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3-13
- 內容:
- 獲獎者如發現有不實之情事、或出現重大爭議糾紛有損社會形象或民眾 觀感等,得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撤銷其得獎榮譽,並追回其 獎狀、獎金或其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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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1-21
- 內容:
- 二)上述如為「聘用青年」者,提案單位應依執行期程編列青年 薪資(含年終工作獎金);如為合作者,則以業務費相關科目 為編列。 二、經費編列如有獎金、奬品及紀念品等項目經費,應自籌配合款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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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8
- 內容:
- 獲選後之證 書、獎金、採購等參賽權利享有均據此經營主體之名義發放,避免冒用或以其他名義報名,如後續有 相關爭議發生,將取消相關資格,並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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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7-11
- 內容:
- 獲選後之證 書、獎金、採購等參賽權利享有均據此經營主體之名義發放,避免冒用或以其他名義報名,如後續有 相關爭議發生,將取消相關資格,並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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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附件2 預算 科目 代號 預算 科目 編列原則 10-00 人事費(一級會計科目) 不得編列年終獎金、勞健保費用、勞退儲金等其他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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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5-21
- 內容:
- 故本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共同 主持人均不得支領研究主持人費,且執行計畫之所有成員亦不得支領按月計薪之薪俸或經 常性給與之獎金、津貼等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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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內容:
- 隊獎勵金所得稅申報及主辦單位或合作單位代扣繳之 獎金稅額事宜,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 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獎金超過新臺幣 1仟元(含), 需列入得獎者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繳,須代扣10%中得獎所得稅, 並將獎金淨額付與得獎人;外籍生及僑生年度居住未滿183天者,獎 金需扣繳20%稅率;年度居住滿183天者,獎金需扣繳10%稅率。若 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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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23
- 內容:
- 不得編列三節獎金、年終獎 金、不休假獎金、加班費、勞退儲金及旅遊補助等 其他項目。 核銷時須檢附金融機構轉帳紀錄及勞保投保單位被 保險人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