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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文化保存與活用:妥善保存、活用、維護、經營與管理農村環境之特性 及特有的文物資產,對於文化祭典、節慶活動、傳統藝術表演、傳統工 藝、民俗技藝之傳承,都可藉由農村社區文化導覽進行推廣與宣傳。具文化保存潛力者, 得協商文化部由專業團隊 專案協助並輔導其相關補 助及文化保存業 無 文化祭典 及節慶活 動 每日20萬元(最高60萬 元) 25% 每年以申請一次為原 則,如經補助三年,應 有具體成效始得繼續 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