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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8
- 內容:
- 主管人員應落實員工平時考核,遇有不適任者,立 即簽報調整職務,平日留意屬員生活息性及私領域 往來情況,防範公務員與廠商有過從甚密行為。 為避免承辦人員久任採購業務職務,衍生不法情 事,主管人員應落實屬員平時考核、注意人際交往 情形及定期調整職務,以降低弊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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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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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利衝法宣導資料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公營事業 機構、各級公立學 校、軍警院校、矯 正學校及附屬機構 辦理工務、建築管 理、城鄉計畫、政 風、會計、審計、 採購業務之主管人 員 其他職務性質特 殊,經行政院會 同主管府、院核 定適用本法之人 員 依法代理執行12類公職人員職務 之人員,於執行職務期間亦適用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亦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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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機關可定期或不定期針對具行政裁量權限人員進行職 務輪調,主管人員落實對所屬員工之品德操守考核工 作,若發現有異常情形,應即時通報首長或政風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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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2、 制度面 (1)分類12等3級主管人員異動須報總公司同意 針對人事任免權力過大一事,該國營事業於111 年2月22日函請所屬各事業部,對於分類12等 3級主管人員異動,須報奉公司同意核備後,始 得發布生效。另案關事業部作法則更嚴謹,對於 12等主管人員異動、升遷,先知會政風部門提供 有否不良風評紀錄,再進行後續人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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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行政院核定「其他各級政府機關(構)...等..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並自108年7月1日起...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 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 第1項之公職人員, 二、請協助轉知所屬機關並加強宣導旨揭副主管人員自108年7月 1日起適用本法規定,避免旨揭適用人員因不諳本法致違反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 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項 之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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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機關可定期或不定期針對具行政裁量權限人員進行職 務輪調,主管人員落實對所屬員工之品德操守考核工 作,若發現有異常情形,應即時通報首長或政風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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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公營事業機構、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 矯正學校及附屬機構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 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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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5-31
- 內容:
- 矯正學校及附屬機構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公營事業機構、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及附屬機構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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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第四目及第三款第一目、第三目所定主管人員,為本機關所屬幕僚主管、機關首長及編階中將以上之部隊主官。第 28 條國家機密之保管方式如下:一、國家機密應保管於辦公處所;其有攜離必要者,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 權之主管人員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