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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對於非農業使用區問題分析中,宜特別檢討其各項水土保持設施 之維護狀況,如排水系統、滯洪沉砂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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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資料來源:
- 單一窗口表單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山坡地非農業使用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user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土地座落: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段 小段 地號 檢查日期: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水土保持局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土地座落: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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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九、造林及水土保持設施。 十、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 程。 十一、 三、各單項水土保持設施,其計量單 位之數量增減超過百分之二十。 四、地形、地質與原設計不符。 五、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 六、增減水土保持設施之項目。 七、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 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 斷面及通水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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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各單項水土保持設施,其計量單 位之數量增減超過百分之二十。 四、地形、 五、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 六、增減水土保持設施之項目。 七、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 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 斷面及通水斷面。 二、前項第二款,減少計畫面積,未 涉及變更開挖整地位置及水土保 持設施。 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原水土保 持設施仍可發揮其正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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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田間土壤沖蝕量試驗資料,作物 在無水土保持設施配合下,以第一年開挖整地時之沖蝕情形最嚴重, 其年間土壤沖蝕量可高達156整地或構築水土保持設施,應在上坡面設置截水溝,攔截上方逕流。 4.整地作業施工中,除設置臨時沉砂池外,整地或構築水土保持設施,應在上坡面設置截水溝,攔截上方逕流。 4.整地作業施工中,除設置臨時沉砂池外,應配合設置臨時排水溝、 如必須栽種勤耕作物,應由主管機關 指定其水土保持設施。 宜林地五級地 甚深層、深層、淺層之 六級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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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各單項水土保持設施,其計量單 位之數量增減超過百分之二十。 四、地形、 五、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 六、增減水土保持設施之項目。 七、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 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 斷面及通水斷面。 二、前項第二款,減少計畫面積,未 涉及變更開挖整地位置及水土保 持設施。 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原水土保 持設施仍可發揮其正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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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地方文史調查與保存: E-3 公共設施 及環境整 建類 □水土保持設施:C1 □農村景觀美學:C2 生 態 保育類 □棲地保存及復育: 九、造林及水土保持設施。 十、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程。 十一、汽車運輸業所需之停車場、客、貨運站 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B2 □社區公約:B3 □農村規劃:B4 文 化 □導覽解說:B6 □水土保持設施:C1 □農村景觀美學:C2 □園藝植栽:C3 □環保綠建築:C4 □生態工法:C5 □僱工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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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集水區治理 坡面土地在開發作為各種目的使用而以水土保持設施予以整治後,並 不代表山坡地即屬安全,因為其他土地雖未加以開發利用, 整地或構築水土保持設施,應在上坡面設置截水溝,攔截上方逕流。 4. 整地作業施工中,如必須栽種勤耕作物,應由 主管機關指定其水土保持設 施。 甚深層、深層、淺層之六級坡。 露天採礦,應適當分區、分期為之,其水土保持設施之設計與施工應與作 業進度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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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各單項水土保持設施,其計量單 位之數量增減超過百分之二十。 四、地形、 五、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 六、增減水土保持設施之項目。 七、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 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 斷面及通水斷面。 二、前項第二款,減少計畫面積,未 涉及變更開挖整地位置及水土保 持設施。 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原水土保 持設施仍可發揮其正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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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各單項水土保持設施,其計量單 位之數量增減超過百分之二十。 四、地形、 五、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 六、增減水土保持設施之項目。 七、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 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39 斷面及通水斷面。 二、前項第二款,減少計畫面積,未 涉及變更開挖整地位置及水土保 持設施。 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原水土保 持設施仍可發揮其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