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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6-04-29
- 內容:
- 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或未依改正事項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並得令其停工,出租衍生收益之管理運用及其他輔導管理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 號公告第29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93年7月1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8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實原住民保留地政 策及配合原住民保留地行政實務之需求,另使授權事項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 則,爰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