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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 標題: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惟採網路申報方式者,應上傳最新更正資料 一編號於申報 表基本資料欄;未領國民身分證者,應填寫國籍及中華民國居留證號二、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中基本資料欄,應填寫「戶籍地址」、「通訊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中基本資料欄,應填寫機關地址。辦理卸(離) 三、「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 「建物」指房屋及具獨立所有權狀之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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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 標題:
-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依檢察官起訴書、法院判決書及有關檢舉資料,送法務部審核後交由受理檢舉機關給與獎金。三、證據資料。以言詞檢舉且內容具體者,由受理檢舉機關作成筆錄,交檢舉人閱覽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第 10 條受理檢舉機關,對於前條之檢舉書、筆錄等資料,應予保密,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無故洩漏前項資料者,應依刑法或其他法令處罰之。第 11 條檢舉人誣告他人貪污瀆職,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由受理檢舉機關追回已核發之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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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標題:
-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條本法第八條所定國家機密相關之準備文件、草稿等資料,應依其內容分別核定不同機密等級。機密資料含有外國文字,而以外國文字標示機密等級者,須加註中文譯名標示。如採混合方式,登註資料不得顯示國家機密之名稱或內容。第 20 條擬辦國家機密事項,須與機關內有關單位會辦時,數量與銷毀之時間、地點、方式及銷毀人姓名等資料以書面陳報上級機關;銷毀機關非該國家機密核定機關者,並應同時以書面通知核定機關。四、國家機密為電子資料檔案者,應以儲存於磁(光)碟帶、片方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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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nbsp;法規名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5 月應就下列各款項目為形式審核:一、基本資料應填寫完整,信託申報者,應檢附相關文件。第 6 條申報人於申報後發現申報資料錯誤時,得重新詳實填寫申報表,提出於原受理申報機關(構)申請更正,其採網路申報方式者,得自行更正後重新上傳申報資料。第 7 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個案之查核,指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進行一定比例之查核時,應以抽籤前之財產申報資料為準。第 8 條受理申報機關(構)進行本法之查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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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 標題: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第三項所稱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第 13 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債權,段所定取得或發生之時間及原因,以登記機關(構)登記資料之登記日期及登記原因為準;未登記者以事實發生之時間及原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定公職人員之申報資料,受理申報機關應於完成審核後三個月內,送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原受理申報機關(構)應將原申報資料送交新受理申報機關(構)。第 24 條本法第二條第三項所定公職候選人資格經該管選舉委員會審定不符規定者,其申報資料之處理準用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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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三)陳情請願預警資料: 1.屬本機關之陳情請願預警資料:依本要點第五點(一)、(二) 非屬本機關之陳情請願預警資料:由原蒐報之政風機構,通報即 (四)重大陳情請願事件及其預警資料,應依政風機構相關作業要點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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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 標題:
- 政風機構加強行政肅貪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各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時,應即針對不起訴處分書或判決 書等相關資料詳予研究,切實檢討有無應予懲戒或懲處之情事,簽報 機關長官追究行政責任,各機關政風機構於簽報機關長官追究本機關員工行政責任時,應同時 檢具有關資料,陳報上級機關政風機構列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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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三)主動提供資料,因而偵破重大政風案件有功。(四)執行業務防弊措施或採購及營繕工程工作,有效防止舞弊貪瀆或節 表內各欄務請詳實填寫,優良事蹟應具體(五百字以內),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供審查。 三、本表內容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應請依規定注意保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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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六、各機關應將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資料逐筆建檔,每月循級陳報至所隸屬 行政院政風機構應將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資料逐筆建檔,每月彙整轉法 務部廉政署查考。八、各機關登錄之請託關說資料,經法務部廉政署或中央二級以上機關政 風機構篩選分析, 依本要點登錄資料應保存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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