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5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1秒
-
41.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0-05-07
- 內容:
- 比例變化特性均不相同,本計畫建議未來可發展水 保申請案件的違規風險模型,依據不同的案件特性動態調整檢查樣態整體分布現況與趨勢 (一) 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案件整體分布統計與趨勢 透過視覺化的統計圖表呈現,因此未來建議考量循 序漸進發展水保申請案件的違規風險模型,透過此工具,對於高違規 風險的案件,可考量增加檢查次數機制,對於低風險類型之申請案件, 可適度調整(減少)檢查次數,以有效調配人力資源並提高水土保持計建議可再增加特定條件如107年初討 論之合法申請案件面積比對等條件,以輔助衛星變異點判釋 成效。
-
42.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05-20
- 內容:
- 比例變化特性均不相同,本計畫建議未來可發展水 保申請案件的違規風險模型,依據不同的案件特性動態調整檢查樣態整體分布現況與趨勢 (一) 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案件整體分布統計與趨勢 透過視覺化的統計圖表呈現,因此未來建議考量循 序漸進發展水保申請案件的違規風險模型,透過此工具,對於高違規 風險的案件,可考量增加檢查次數機制,對於低風險類型之申請案件, 可適度調整(減少)檢查次數,以有效調配人力資源並提高水土保持計建議可再增加特定條件如107年初討 論之合法申請案件面積比對等條件,以輔助衛星變異點判釋 成效。
-
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1-31
- 內容:
- 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書面駁回其申請:(一) 申請書件內容有遺漏或欠缺,依前點第二項通知限期補正之申請案件,其准駁決定期間自申請人補正或期限屆滿之日重行起算。依前點第二項通知限期補正之申請案件,其准駁決定期間自申請人補正或期限屆滿之日重行起算。 申請案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應以書面駁 回其申請: (一) 申請書件內容有遺漏 或欠缺,經通知限期補 正, 申請案件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應以書面 駁回其申請: (一) 申請書件內容有遺漏 或欠缺,經通知限期補 正,
-
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各縣(市)政府彙整申請案件後,統籌辦理初審,由該縣(市)政府邀集審查委員至少七人(包括學者專家至少四人、水土保持局代表及該縣(市)政府內有關業務單位等成員) 簡易型:(一階段審查)由縣(市)政府審查小組辦理審查後,將申請案件依審查結果排列優先順序,於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前函送水土保持局書面審核。
-
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且各申請單位在各申請項目之申請案件以一案為原則。2. 本局各工程所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先行辦理初審,初審應邀集相關縣(市)政府代表、本局及工程所相關業務單位代表、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
-
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1-18
- 內容:
- 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四、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四、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四、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四、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
-
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4-22
- 內容:
- 社區申請○○○○○自評表 自評項目 項次 整體效益評估 說明 1 以前年度執行計畫申請案件名稱 2 社區發展結合其他單位資源 3 社區是否訂有社區公約 4 社區自主財源推動社區發展情形 ○○社區申請○○○○○自評表 自評項目 項次 整體效益評估 說明 1 以前年度執行計畫申請案件名稱 2 社區發展結合其他單位資源 3 社區是否訂有社區公約 4 社區自主財源推動社區發展情形 5 以往年度執行建設後續維護管理情形(
-
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1-23
- 內容:
- 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在各補助項目之申請案件以一案為原則。2. 本局各分局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先辦理初審,初審應邀集相關縣(市)政府代表、本局及各分局相關業務單位代表、以下簡稱各分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在各補助項目之申請案件以一案為原則。 本局各分局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先辦理初審,初審應邀集相關縣(市)政府代表、本局及各分局相關業務單位代表、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各分局) 提出申請 , 申請 單位在各補助項目之申請案件以 一 案為原則 。
-
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9-14
- 內容:
- 簡易型:(一階段審查)由縣(市)政府審查小組辦理審查後,將申請案件依審查結果排列優先順序,於94年11月30日前函送水保局審核。
-
5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9-02
- 內容:
- 十、審核機制:(採二階段審查)(一)初審由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彙整申請案件後,邀集審查委員至少七人(包括學者專家、府內有關業務單位、本局工程所等單位成員)組成審查小組,進行現場實勘及審查。(二)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將申請案件依審查結果排列優先順序,併同初審審查意見表(附件四/PDF檔),並彙整所有申請計畫後,填列計畫申請彙總表(附件五/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