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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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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標題:
-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本法第十三條所定國家機密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之標示,應以括弧標示於機密等級之下。國家機密之變更或解除,應於變更或解除生效後,將該國家機密原有機密等級、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之條件以雙線劃除,並於左右兩側或其他明顯之處,註記下列各款事項:一、解除機密或變更後之新機密等級、保密期限及解除機密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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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四、作業程序如下:(一)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應於每年二月十日前,遴選前一年度條件之績 優人員一人至五人,填具獎勵廉能楷模績優人員推薦表(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符合獎勵條件之績優人員一人至五人,填具獎 勵廉能楷模績優人員推薦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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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標題:
- 重要成果及效益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方農村特色及未來區域空間發展需要,主動協助農村社區 改善生產條件及提升生活品質,至 104 年累計辦理 524 個社非以固定模式培訓所有 社區,依據每個社區動力及各項條件,予以不同方式及不同程 度的輔導,引領社區居民感觸農村特有的自然資源與人文價 貳、農村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 1.農村再生跨域發展 (1)鼓勵全國農村進行區域資源整合,627件軟體(含 產業規劃設計、產業推廣行銷、環境條件改善、文化保存與 活用、生態保育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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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 標題:
-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為要防止陡坡地崩塌可附帶必要條件。 3. 陡坡地 崩塌危險區 域 劃定時已於該 陡坡地之一者得命令取消前條第一項之許可,或變更同項許可所附帶之條件,或採取必要措施以防因中止限制行為或其他限制行為可能造成之陡 二 、違反前條第一項許可之附帶條件者。 三 、以虛偽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前條第一項許可者。府縣營造工程而需要之其他工程,又第七條第一項之許可附帶條件有特別規定,以及同條第四項之協議結果除外,都道府縣首長對許可前項行為,為要防止陡坡地崩塌可附帶必要條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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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標題:
- 土砂災害防止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許可之條件)第十三條 都道府縣知事得針對第十條第一項之許可,附加可防止對策工程等施作造成災害的必要性條件。得在必要限度內,取消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許可或變更其許可附帶條件,並令其停止工程及其他行為,或一定期限內進行必要之措施。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特定開發行為者二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許可附帶條件者三 在特別警戒區域進行特定開發行為(係指該當特別警戒區域指定之際, (許可之條件) 第十三條 都道府縣知事得針對第十條第一項之許可,附加可防止對策工程等施作造成災害的必要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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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 標題:
- 地滑等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都道府縣首長於第一項許可中可附加防止地滑之必要條件。 (修築等之基準) 第十二條 地滑防治設施都道府縣首長於第一項許可中可附上為防治地滑之必要條件。 (暫行措施) 第十九條 依照第三條規定指定地滑防含施工中者),該其他設施之設置依原有條件視為已取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許可。都道府縣首長對符合下列中之任何一款者,可取消許可或變更其條件或中止其行為,或為防止因改建、遷移或拆除其他設施等或因其他設施本身而造成地滑,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許可之附帶條件者。 三、以偽造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第十八條第一項許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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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 標題:
- 森林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全國森林計畫是將以下所揭櫫之事項,考量地勢及其他條件所劃分出之全國的不同集水區域,明確規定各個該當事項。對於與森林計畫區相關的民有林(就其自然經濟社會諸條件,以及周邊地區土地利用之動向,認定其不宜作為森林利大臣聽取都道府縣首長之意見,並且勘查地勢以及其他條件後,以流域別為主來劃分縣市區域。與該當森林計畫區相關者(就其自然經濟社會諸條件,以及周邊地區土地利用之動向,認定其不宜作為森林利用的國有林除外。開墾以及其他變更土地形態性質之行為,權衡森林土地之自然條件及其他行為行態等,認定其行為超越政令所規定之規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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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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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部份區段未解決:敘明該受影響區 段其受影響原因及起迄日期,按受影 響長度或面積與原工程長度或面積之 比例計列,惟若屬施工條件背景與原 來不同時則經工地工程司認可後依實 際情形重新分析所需工期,如逾越工 期才解決,併加計逾越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