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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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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1.
    題:
    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9-21
    容: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具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如生態池、埤塘、滯洪池等),執行機關應依現況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或警告標示(如圍籬、警告標語、安全爬梯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日分別改制為農業部、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配合機關名稱修 正,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計十 一點,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 322.
    題:
    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5-30
    容:
    茲因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於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施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爰配合機關名稱 及簡稱變更,擬具「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修正草 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 32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112.01.0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3-19
    容:
    另加舖部分應依現況與原路面高度銜接平順,避免造成落差而影響行車之順暢。另加舖或重舖部分應依現況與原路面高度銜接平順,避免造成落差而影響行車之順暢。另加舖部分應依現況與原路面高度銜接平順,避免造成落差而影響行車之順暢。另加舖或重舖部分應依現況與原路面高度銜接平順,避免造成落差而影響行車之順暢。
  • 324.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名稱 (核定文號) 現況概述: 建議計畫名稱 配合款 特別約定: 設施完成後,公所 社區組織與居民代表 項目及數量 座標( TWD 9 7 ) Tel : Tel : 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名稱 (核定文號) 現況概述: 建議計畫名稱 配合款 特別約定 : 設施完成後,為公共設施,同意無償開放公共使用。
  • 325.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二、實施地區現況:包括農村社區之範圍(含比例尺不得小於五千分之一相片基本圖)與面積、人文資源調查、自然環境資源調查及土地利用之農村社區生活現況。 一、為符實務執行現況, 增訂僱工購料補助之 農村再生設施項目, 亦須辦理現場實地勘 查。
  • 326.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工程輔導小組暫行作業要點(106.6.14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03
    容:
    前項輔導得採不預先通知方式,以反映施工現況。(委員指派)六、本小組輔導工程時,應由本小組委員中遴選二名以上委員,執行輔導任務。
  • 327.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地貌等天然條件限制者,得由查定人員依現況調整。(三)查定工作注意事項:1.第一次查定 □更正查定 Y : 檢核項目 土地現況 □可供農業使用 □非農業使用面積達三分之二以上 土地利用現況簡述: 量測項目 坡度量測 (%) 以自然排水方向分區量測坡度,分為 區,其他機關意見 其他事項 □現場勘查照片(至少4張,表示土地現況、量測坡度及土壤有效深度等): □現場示意圖(本示意圖以一筆一張為原則;第一次查定 □更正查定 Y : 檢核項目 土地現況 □可供農業使用 □非農業使用面積達三分之二以上
  • 328.
    題:
    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100.1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規劃區名稱 (請註明縣市、鄉鎮別) 規劃區面積(公頃) 現況概述 (詳註一說明) 是否需土 地活化或 劃入農村 再生發展 區 是否已提 農村再生 計畫構想 地區 是否為本 局輔導之 人培地區元化活動獎勵補助計畫研提注意事項 gd2c 附表一 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地區調查表 提報單位: 規劃區名稱 (請註明縣市、鄉鎮別) 規劃區面積(公頃) 現況概述 (詳註一說明) 是否需土地活化或劃入農村再生發展區 是否已提農村再生計畫構想地區 是否為本局輔導之人培地區 評估可行性 (
  • 329.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工程位置概況:(貼附施工前現況照片每工區至少三張) 實施項目及內容:本工程擬解決之問題: 工程位置概況: (貼附施工前現況照片每工區至少三張) ( 照片 貼附處,並加以說明 )社區整體發展構想: 本工程擬解決之問題: 工程位置現況:(貼附施工前現況照片每工區至少3張) 實施項目及內容:(請量化) 預定工作進度: 後續管理維護:(明確指定管理各項設施及社區環境之管理人或管理組織) 社區整體發展構想: 本工程擬解決之問題: 工程位置現況: (貼附施工前現況照片每工區至少3張) (照片 貼附處,
  • 330.
    題:
    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8-21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日分別改制為農 業部、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 組設置要點」。茲因農業部組織法已於 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 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是 日改制為農業部,為使法 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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