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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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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題: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四) 變更後土地使用之興建設施配置。(五) 隔離綠帶或設施設置之規劃。地號 申請變更 面積 農牧用地 公頃 林業用地 公頃 養殖用地 公頃 水利用地 公頃 其他 公頃 變更前 土地編定 分區 用地 變更後 土地編定 分區 用地 貳、審查事項 審 查 單 位 審 查 項 目 審查意見 審查人 備註 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 1.
  • 22.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事項細目 項次 應載明事項 細目 一 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 承受耕地之目的 承受耕地後土地之使用內容說明 二 承受耕地區位分析 耕地位置 耕地上現況存在之地上物及其合法證明文件 耕地性質 耕地使用分區、機構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事項細目 項次 應載明事項 細目 一 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 承受耕地之目的 承受耕地後土地之使用內容說明 二 試驗研究用地區位分析 耕地位置 耕地上現況存在之地上物及其合法證明文件 耕地性質 耕地使用分區、
  • 23.
    題:
    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30
    容:
    其中變更使用前後之使用分區、編定類別、面積與變更後土地使用計畫之興建設施配置已在本興辦事業計畫書中規定 ( 如 基地範圍、土地權屬、使用分區及編定 ,分區及用地變更計畫,應 辦理土地變更使用之休閒農業設施 配置計畫地段地號 變更前土地使用分區 變更前 使用地類別 變更前面積 ( M 2 ) 擬 變更後 地段地號 變更後土地使用分區 變更後 使用地類別 變更後面積 ( M 2 ) 審查單位 審 查 及 查 核 事
  • 24.
    題:
    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工作參考手冊【出版年份97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土地利用效益 增加受保護面積×土地生產(或利用)單價 元 工程治理前、後土砂危害範圍之減少,可因而提高土地之利用價值,故 可採用『增加受保護面積與土地單價乘積』計量之。
  • 2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理機關應於第一項或第二項程 序完成後,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 域,並公告之。 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 者。 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 帶、河岸沖蝕地帶、海岸衝風地 帶或沙丘區域者。 管理機關應於第一項或第二項程序完成後,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域,並公告之。 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者。 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帶、河岸沖蝕地帶、海岸衝風地帶或沙丘區域者。
  • 2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理機關應於第一項或第二項程序完成後,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域,並公告之。 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者。 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帶、河岸沖蝕地帶、海岸衝風地帶或沙丘區域者。
  • 27.
    題:
    農地水土保持方法實例圖冊【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2)永久性沉砂池:整地後土地利用開 始時或農地水土保持完成後乃有 泥砂流出時,加以阻截淤積所設置 之永久性構造物。
  • 2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理機關應於前項程序完成後, 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域,並公告 之。 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 者。 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 帶、河岸沖蝕地帶、 管理機關應於前項程序完成後, 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域,並公告 之。 二、伐木後土壤易被沖蝕或影響公益 者。 三、位於水庫集水區、溪流水源地 帶、河岸沖蝕地帶、海岸衝風地 帶或沙丘區域者。管理機關應於前項程序完成後,將其堤後土地劃出河川區域,並公告之。第一項土地所有權人自行施設河防建造物範圍內有他人所有或使用之土地者,
  • 29.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經核定後,由執行機關取得土地使用同 意書或撥用後土地登記謄本,依相關規定向當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或其委託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容許使用,並經核 准後, 八、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經核定後,由執行機關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撥用後土地登記謄本,依相關規定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容許使用,並經核准後,
  • 30.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土壤表層遭受破壞,復舊不易,並且加速日後土壤沖蝕,餘土流入天 然河溝,一遇豪雨, 水土保持手冊 (2)永久性沉砂池:整地後土地利用開始時或農地水土保持完成後乃有泥 砂流出時需加以阻截淤積所設置之永久性構造物。3-37 圖 工-3-4 土石流淤滿後土石流溢流.........工-3-37 圖 工-3-4 土石流淤滿後土石流溢流.......工-3-3 淤滿後靜土石堆積狀態圖 Case 3壩體上游土石流淤滿後土石流溢流(圖 工-3-4土石流淤滿後土石流溢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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