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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四)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 明預定堆置賸餘土石方處理方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 明預定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
  • 22.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1 治理區上、下游防砂壩處理評析 根據現地調查結果提出四個處理方案,包括:(一)保持原狀、(二)上、 下游防砂壩皆拆除、(三)下游防砂壩拆除、及(四)
  • 2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四)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 明預定堆置賸餘土石方處理方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 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 明預定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
  • 2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 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 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 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 生綠化。 (四)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 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 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 點: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 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 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地點: 敘明預定賸餘土石方之處理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 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 生綠化。 (三) 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
  • 25.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而移動時可能呈現斷續或持續緩慢之運動型 態,通常移動土體上方之構造物尚可保持原狀。各分析單元 之基本經營策略則透過土地適宜性分析加以確認,以保育為主要策略之 分區盡量保持原狀避免開發外,對於需要治理之區域則考量一般及生態 工法之型式、材料、水理及水質等特性而進行工法成效分析,藉此釐清 各次集水區可採用之工程方法。
  • 26.
    題:
    地滑等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他設施本身而造成地滑,得令其興建必要設施或恢復其原狀。 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或因其他設施本身而造成地滑,得 令其興建必要設施或恢復其原狀。 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施等或因其他設施本身而造成地滑, 得 令其興建必要設施或恢復其原狀。遷移或拆除其他設施等或因 其他設施之原因而造成地滑,得命其興建必要設施或回復原 狀。施設等により生ずべき地すべりを防止するために必要な 施設をすること若しくは原状回復を命ずることができる。
  • 27.
    題:
    森林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恢復原狀之義務) 第六十三條 使用者於土地使用結束後,或依據前條規定導致協議或裁定失效時,必須將土地恢復原狀,若無法恢復原狀時補償其所造成之損失後再歸還土地。 (土地徵收法之準用) 第六十四條 土地徵收法(昭和二十六年法律第二百十九號) (恢復原狀之義務) 第六十三條 使用者於土地使用結束後,或依據前條規定導致協議或裁定失效時,必須將土地 恢復原狀,若無法恢復原狀時補償其所造成之損失後再歸還土地。
  • 2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8-02-14
    容:
    本人同意於上開期限前,完成繳回宿舍鑰匙、結清宿舍相關費用、宿舍內清潔完畢、並將宿舍回復原狀等終止契約手續,如有任何損壞,願負賠償責任。 宿舍內已清潔完畢(垃圾淨空),內附傢具及設備均已回復原狀並維持良好使用狀態,無破損、損壞、髒污或不堪使用等情形。
  • 29.
    題:
    日本「砂防法」及「砂防法施行規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或變更其條件內容、變更設施、 命令回復原狀。或為防止因核准該事項所衍生之災害,得要求設置必要設施。或停止其效力,或變更其條件內容、變更設施、命令回復原狀。或為防止因核准該事項所衍生之災害,得要求設置必要設施。或停止其效力,或變更其條件內容、變更設施、命令回復原狀。或為防止因核准該事項所衍生之災害,得要求設置必要設施。國土交通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得撤 銷其許可、停止其效力、變更其條件、變更設施、命令回復 原狀,或為防止因許可事項可能產生之災害,得下命設置必 要設施。
  • 30.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9-09
    容:
    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興建前項臨時通路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不宜登載於土 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 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 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 狀。 標示部加註臨時使用用 途及期限;各級政府應 依限拆除恢復原狀。 興建前項臨時通路 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 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先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水土保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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