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20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6秒
-
161.
-
162.
- 標題:
-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現因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改制 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計 九點。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 改制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 展及水土保持署」,爰修正 機關名稱及簡稱(含所屬機 關)。
-
16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 , 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 三、承攬廠商(以下簡稱廠商)於簽訂工程契約後,應依契約約定之期限內提送工程施工預定進度表,
-
16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含所屬機關),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二、 本小組督導工程之範圍如下: (一) 本 署 暨所屬各分署辦理之工程。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十一、 本小組於必要性時,得隨時召開工程督導小組會議,以檢討分析執行成效,研擬改進措施,並提報本 署 主管會報通過後據以實施。 水土保持 局 工程督導小組施工督導執行結果月報表 (八) 封面 修正機關名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
16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2-06-22
- 內容:
- 一、蒐集機關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二、蒐集個人資料內容: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學經 歷、 蒐集機關名稱:行政院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蒐集個人資料內容:姓名、身分 證統一編 號、出生年月日、學經歷、服務單位/就讀學校、 蒐集機關名稱:行政院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蒐集個人資料內容: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學經歷、服務單位/就讀學校、職稱、
-
16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二、本要點所稱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項目(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同第一點修正說明。 五、申請受理程序如下: (一) 修正上級機關名稱及機關簡稱,理由同第一點修正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第五點附件一修 一、修正所屬機關名稱,理由同第一點修正說明。 二、另配合現行規定,酌修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內容。 月 日 一、修正所屬機關名稱,理由同第一點修正說明。 二、另配合現行規定,酌修注意事項內容。
-
16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1-18
- 內容:
- 農廢棄物綠色潤滑油再生技術應用計 畫 國立虎尾科技大 學 蔡逢哲副教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111年度創新研究計畫錄取一覽表 序號領域計畫中文名稱提送機關名稱 計畫 主持人 頁,共3頁 第 111年度創新研究計畫錄取一覽表
-
168.
- 標題: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1-11-08
- 內容:
- 各締約國均應將得協助其他締約國訂定及實施具體預防貪 腐措施之機關名稱與地址,通知聯合國秘書長。 (a)提出請求之機關資訊; (b)請求所涉偵查、起訴或審判程序之事由和性質,及進行 該偵查、起訴或審判程序之機關名稱與職權; (c)相關事實之概述,但為送達司法文書提出之請求,不在 此限; (d)對請求司法互助之事項和請求締約國希望遵循特定程序 細節之說明;
-
16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爰擬具「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共通性資料欄位編碼規範」修正草案,修正機關名 稱、簡稱、附表,並修正名稱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共通性 資料欄位編碼規範」。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共 通性資料欄位編碼規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共 通性資料欄位編碼規範 配合組織改造,修正機關名稱。
-
17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廠商名稱)(以下簡稱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執行(機關名稱)(以下簡稱甲方)○○○案(以下簡稱本專案),於結束本專案或契約約定之保固期限期滿時,乙方已確實督導本專案相關人員返還、刪除切結書 立 切結 書 人 (廠商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執行 (機關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案(以下簡稱本專案) ,於結束本專案或契約約定之保固期限期滿時,乙方已確實督導本專案相關人員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