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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用 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 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堆 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設置公園、墳墓、 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 場、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 他開挖整地。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響評估 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經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 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或 經營。採礦、採取或堆 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或經營 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物及為其 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先徵得其治 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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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另 利用景觀工 法設置之生 態農塘可具 有親水遊憩 及保育功能。 需設立不透 水層及完全 性之蓄水區 域。提供休閒、遊憩親水場所。 3.改善週邊生態環境及美化景觀。 4. 可兼具沉砂滯洪池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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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 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或 經營。採取或堆 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或經營 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物及為其 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先徵得其治 理機關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用 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 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堆 積土石、 四、開發建築用地、設置公園、墳墓、 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 場、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 他開挖整地。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響評估 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經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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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十九、遊憩設施。 二十、水岸遊憩設施。 二十一、交通設施。 二十二、戶外遊樂設施。 二十三、觀光遊憩管理服務設施。 二十四、森林遊樂設施。 二十五、休閒農業設施。 十六、遊憩設施。 十七、交通設施。 十八、戶外遊樂設施。 十九、觀光遊憩管理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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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01 遊憩使用土地 公園綠地廣場 0.63 0.59 0.81 遊樂場所 0.88%,遊憩使用土地(公園綠 地廣場、遊樂場所、體育場所等)約占0.29 遊憩用地 9 0.06 0.06 山坡地 保育區 丁種建築用地 8 198 1.91 遊憩用地 3 0.25 未編定用地 1 0.06 合計458 42.93 遊憩用地 2 0.30 合計293 10.87 圖 x、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功能分區示意圖 二、現有公共設施分布及說明 配合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及社區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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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用 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 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堆 積土石、設置公園、墳墓、 水土保持法 3 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 場、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 他開挖整地。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響評估 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經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 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或 經營。採取或堆 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或經營 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物及為其 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先徵得其治 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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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提供大內社區 優質安全的保護及遊憩空間。 圖2-66大匏崙溝野溪整治工程生態復育槽圖(ˇ ˇ 特性說明 人文 特性 休閒遊憩(K) ˇ ˇ 特性說明 精神價值(L) ˇ ˇ 特性說明第Ⅲ類 類別 代碼 類別 代碼 類別 代碼 遊憩使用 土地 07 文化設施 0701 法定文化資產 070101 三、觀光遊憩型:除提供基本蓄水、淨化水質及灌溉功能外,亦可利 用生態環境與景觀營造來改善周邊原本單調的林地、第二款定義人工濕地,指指為生態、滯洪、景觀、 遊憩或污水處理等目的,所模擬自然而建造之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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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用 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 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堆 積土石、設置公園、墳墓、 水土保持法 3 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 場、堆積土石、處理廢棄物或其 他開挖整地。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影響評估 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經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 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或 經營。採取或堆 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或經營 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物及為其 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先徵得其治 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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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坡地或森林區內開發建築 用地,或設置公園、墳墓、遊 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 場、堆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設置公園、墳 墓、遊憩用地、運動場地或軍 事訓練場、堆積土石、處理廢 棄物或其他開挖整地。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及經環境 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之自然遊憩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六、公園、森林遊樂區、遊憩用地、 運動場地或軍事訓練場之開發 或經營。採取 或堆積土石、開發建築用地、開發 或經營遊憩與墳墓用地、處理廢棄 物及為其他開發或利用行為者,應 先徵得其治理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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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右岸 右岸為人造林與遊憩觀光動線,人為干擾較大,橫向廊道的需求與左岸相比較為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