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18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97
依照
排序
  • 1141.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第 14 條第 3 項、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9 條序文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 114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9-02
    容:
    一、為強化與明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及所屬各分署(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企字第1101859560號函修正發布附件一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規字第1121859993號函修正發布,並將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計畫研提及審查原則」,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規字第1132654923號函修正發布第9點附件一、
  • 1143.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第 2 項、第 3 項、第 32 條、第 34 條、第 37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 114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各分署督導轄區委託或補助工程品質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4-19
    容:
    一、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為督導受委託或補助工程品質及進度,本注意事項所稱委託或補助之工程,指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或各分署核定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分署辦理督導轄區委託或補助工程,應依據本署頒行之「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所屬各分署督導轄區委託或補助工程品質注意事項字第1061854361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中華民國112年8月29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1121865949號函修正為「
  • 1145.
    題: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1-31
    容:
    一、農業部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為辦理直轄市以外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三、本查定工作,以農業部為主管機關,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為執行機關,各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及鄉(鎮、市、區)公所為協辦機關;其權責分工如下:(一)農業部:1.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相關法令之訂定、檢討及修正。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 1146.
    題: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二、計畫主管機關: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三、計畫執行機關:本署所屬各分署、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執行機關)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農字第1111868699號函修正第4~22點;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休字第1121868160號函修正第2、3、8、9、11、13、15、21、22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147.
    題:
    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8-21
    容:
    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規定之山坡地範圍劃定業5點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21866019號號令修正發布第1、茲因農業部組織法、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已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是日分別改制為農 業部、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使法令規範內容與現況相符, 爰配合機關名稱及簡稱變更,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 組設置要點」
  • 1148.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1111867042號令修正全文17條中華民國112年7月27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第12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 1149.
    題:
    農業部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工作績效考核小組設置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5-13
    容:
    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公正客觀辦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三條及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農業部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工作績效考核小組設置要點民國98年5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098185002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農業部農授農保字第1121866239號令修正發布第1、2、3、6、7點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3266504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
  • 1150.
    題:
    農業部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4-24
    容:
    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升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能力,農業部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1121866726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農業部農授農保字第1121858895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郭力行 農業部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 作業程序修正規定 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升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 塌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能力,綜整相關機關之災害 勘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