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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2.
    題:
    修正「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 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12
    容:
    應於開會七日 前送達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 之所有權人。 所有權人不詳 或無法送達送達其代表人 或各該公共設 施、建築物、 景觀土地之實 際使用人或管 理人。會開會通知函 應於開會七日 前送達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 之所有權人。應以掛號 送達其代表人 或各該公共設 施、建築物、 景觀土地之實 際使用人或管 理人。 (四)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理維 護事項。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6.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於開會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 設施、建築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人或 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 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之管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 租賃、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 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 日起生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 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 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 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 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涉公共設施、 建築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或 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出席。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 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 人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四) 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 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之管理維護事項。 四、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 設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 賃、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 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 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 五、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 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 起生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 10.
    題:
    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2-05-30
    容:
    會通知函應於開會七日前送達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景觀土地之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不詳或無法送達者,應以掛號送達其代表人或各該公共設施、建築物、景觀土地之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 (四)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理維護事項。 五、本公約自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日起生效;修正或廢止時,亦同。 (四)其他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管 理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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