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9秒
-
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調查過程應保護當事人之隱私權及其他人格法益;必 要時,得請當事人到署或實地進行訪談,並應於調查 完成後,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評會評議。調查過程應保護當事人之隱私權及其 他人格法益;必要時,得請當事人到 署或實地進行訪談,並應於調查完成 後,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評會評 議。
-
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當事人到會或實地進行訪 談,調查結束後,並應作成調 查報告書,提申訴處理委員 會審議。 (三)前款調查報告書內容應包括 下列事項: 1.性騷擾申訴事件之案由, 包括當事人敘述。依工作場所性騷防治準則第 十四條規定,於第三款明定調 查報告書應載明事項。但非本署職員兼任之委員 撰寫調查報告書及出席會議, 得依規定支領撰稿費或出席 費。必 要時,得請當事人到會或實地進行訪談,調查結 束後,並應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訴處理委員會 審議。
-
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調 查結束後,由小組委員將結果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訴處理委員會 審議。 (三)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以不但委員或參與調查之專業人員撰寫調 查報告書,得支領撰稿費。非本署之兼職委員出席會議並得支領出席費。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申訴者之隱私及人 格法益,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但委員 或參與調查之專業人 員撰寫調查報告書, 得支領撰稿費。非本 署之兼職委員出席會 議並得支領出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