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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第五條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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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四條、第五條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 農農保字第1132667048號
聯絡人資料 坡地管理組 吳上豪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1132667048發布令 51kb pdf
1132667048_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法規命令條文 90kb pdf
特保區劃定廢止準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115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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