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七點(如 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發布日期:111-12-30 瀏覽人次:30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 水保治字第1111862019號 聯絡人資料 保育治理組 施嘉昌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第五點、第十七點修正(函) 75kb 2023-07-15 pdf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316kb 2023-07-15 pdf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評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送出評分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