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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12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47433號公告劃定「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屏東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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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12月12日農授水保字第0921847433號公告劃定「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屏東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 農農保字第1132665304號
依  據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二項辦理
聯絡人資料 坡地管理組 吳上豪

一、「屏東縣獅子鄉竹坑村屏-026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廢止位置圖、範圍圖及土地地籍清冊,得向屏東縣政府、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申請閱覽;另上開書件請前開機關及屏東縣獅子鄉公所、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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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公告 81kb pdf
地籍清冊 286kb pdf
廢止圖說 491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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