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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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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 水保農字第1111868132號
聯絡人資料 農村建設組 黃振原

旨揭規定業統一整合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適用及規範,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 日生效(111年10月31日水保治字第1111862043號函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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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停止適用-農村再生設施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 459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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