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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部分規定及第四點表一、圖一」,並自即日生效。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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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部分規定及第四點表一、圖一」,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水保防字第1121866731號
聯絡人資料 土石流防災中心 李憲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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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函 79kb pdf
修正總說明 73kb pdf
修正對照表 1230kb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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