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 公告劃定「台北縣五股鄉觀音村觀音山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 發布日期:
- 瀏覽人次:137
主 旨 | 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4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 0911845739號公告劃定「台北縣五股鄉觀音村觀音山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
---|---|
依 據 |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 款及第二項 |
聯絡人資料 | 坡地管理組 黃嵩 |
一、查台北縣於99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定名為新北市,轄內之鄉(鎮、市)亦改為區。爰旨揭特定水土保持區配合更名為「新北市五股區觀音里觀音山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其廢止計畫(含廢止位置圖、範圍圖及土地地籍清冊),得向新北市政府申請閱覽;另上開書件由該府及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