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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修正發布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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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修正發布

主辦單位
坡地管理組
1月3日發布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修正案,本次修正更正查定之土地範圍經分割及合併,並於1年內恢復原查定範圍,且屬同一所有權人者,仍得受理更正查定;另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5月16日函,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更正為管制相對嚴格之查定結果者,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2項規定程序,明訂須另附諮商同意切結文件。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修正發布(圖1)
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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