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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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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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農水保字第1121865032A號 |
依 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聯絡人資料 | 監測管理組 葉峻維 |
- 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修正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 「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水土保持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swcb.gov.tw)。
- 「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係為配合實際執行情形,公開、公平、公正獎勵辦理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工作之機關、團體,並表揚對於山坡地管理工作有卓越貢獻之基層人員;為利於本年度適用並予以相關單位及人員獎勵,以激勵基層管理工作人員士氣,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及必要性,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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