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六條附表二 發布日期:114-02-27 瀏覽人次:73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 農農保字第1132656127A號 依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聯絡人資料 農村規劃組 盧科長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公告 99kb 2025-03-04 pdf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16條附表2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580kb 2025-03-04 pdf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評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送出評分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