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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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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發文字號 農保育字第1121861953號
聯絡人資料 保育治理組 施嘉昌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函)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改組) 77kb pdf
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 106kb pdf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改組) 10kb 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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