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早期推行農地水土保持,由於政府財政困難,預算無法籌應,乃申請美援480公法物資補助,以工代賑方式推行農地水土保持工作,執行時間為民國51-56年。山地農牧局成立之初,除以坡地水土保持為主要工作外,同時也重視農牧經營的輔導,業務單位設有農業組和畜牧組,辦理各項農牧輔導及農民組織訓練等工作,直至改制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農牧相關業務移撥農林廳接辦,此項山坡地農牧經營輔導工作,為今日多數農村之成功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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