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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任廖英文|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檔案應用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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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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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任廖英文

第五任 廖英文
服務期間 :
1968年10月17日至1983年01月29日
學  歷 :
東京農業大學農學部畢業
經  歷 :
臺中縣政府辦事員、技士、技正
南投縣政府農林水產課課長、建設局局長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副局長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局長
臺灣省政府顧問

任期內大事紀

年份 事件內容 分類 附件
1983 民國72年1月29日第六任局長廖大牛到任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83 民國72年3 月23日臺灣省政府函頒「臺灣省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方案」,7月1日起實施 法規
1983 民國72年7月25日臺灣省政府發布實施「臺灣省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查報與取締要點」(七二府農水字第145758號函),以配合「臺灣省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方案」的實施,87年9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
1983 民國72年7月承辦中山高速公路邊坡植生工作結束 執行計畫
1983 民國72年8月18日行政院臺72經字第15266號函核定「改進國有原野及區外保安林解除土地利用實施計畫」 執行計畫
1983 民國72年9月成立「臺灣省坡地災害防法技術小組」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83 民國72年11月臺灣省政府函頒「加強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要點」,於83年6月修正為「臺灣省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要點」,87年8月停止適用 法規
1983 民國72年本局成立植生股,全面推動水土保持植生工作,辦理植生基本資料系列研究,專責辦理水土保持植生綠化輔導推廣業務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83 民國72年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山坡地違規之通報工作,於92年起以「山坡地管理資訊系統」列管統計 其它
1983 民國72年辦理適用之水土保持草類之特性「耐陰性、耐寒性及混播等」及繁殖方法等之研究,期程72-76年 執行計畫
1982 民國71年發布「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超限利用地)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及維護要點」 法規
1982 民國71年省政府「臺灣省加強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計畫」,由本局主管「營農基本設施改善」一項,實施地區包括全臺平地偏遠地區122鄉鎮,760村里之坡地偏遠聚落,全面推行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其它
1981 民國70年第2次修訂「水土保持手冊」 其它
1981 民國70年訂定推土機作業管理要點,建立施工作業管理依據 法規
1981 民國70年發布「加強德基水庫集水區林野巡視工作要點」 法規
1980 民國69年臺灣省山坡地保育利用工作檢討會議決議,本局各工程所辦理完成產業道路及農路各項工程,於完工驗收合格後,移交當地縣市政府維護管理(本局69年11月4日69山水字第21588號函) 其它
1980 民國69年正式編列預算辦理坡地農民農機講習,並與前屏東農專農機訓練中心合作辦理為期1週之農機修護訓練,民75年省款計畫增編本項講習業務,並增加各鄉鎮公所及農機業務基層人員修護訓練乙班 教育訓練、研習及研討會
1980 民國69年發布「德基水庫集水區推廣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要點」 法規
1980 民國69年開始實施為期18年的「東部及蘭陽地區治山防洪整體治理計畫」,以集水區為單元作系統整治,前6年(69-74年)投資20.4億元,75-80年投資35.9億元,81-86年投資50.11億元,總經費合計106.41億元,事前整合林務局、山地農牧局、水利局等單位,以整體性與連貫性從事水系集水區系統治理規劃,且以災害集水區治理為優先,從事整治,效果顯著 執行計畫
1980 民國69年2月6日公告山坡地範圍,於68年11月21日行政院臺68經字第11701號函核定,劃定臺灣地區山坡地範圍 其它
1979 民國68年「臺灣省省有及國省共有山坡地清查作業要點」執行計畫,期程68-88年度,清理33,075筆,17,786公頃 執行計畫
1979 民國68年劃定臺灣地區山坡地範圍,報奉行政院68年11月21日臺68經字第11701號函核定,69年2月6日公告山坡地範圍 其它
1979 民國68年全臺各地建立大面積水土保持技術改進示範區,以植生覆蓋方法代替部分傳統工程處理示範園 執行計畫
1979 民國68年完成臺灣地區山坡地資源編查工作 執行計畫
1979 民國68年執行「水土保持技術改進計畫」,期程68-86年 執行計畫
1979 民國68年開始進行山坡地土壤調查,歷時9年 執行計畫
1978 民國67年10月17日第五任局長廖英文到任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8 民國67年3月2日臺灣省政府公布實施「臺灣省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實施要點」(府農山字第7173號函),作為執行以貸款方式循環運用山坡地保育利用工作,適時提供坡地農民資金 法規
1978 民國67年本局試行辦理坡地農民之農機維修講習 教育訓練、研習及研討會
1978 民國67年為配合林務局執行「高山地區治山防洪計畫」及下游水利局防洪排水工程之實施,在經費由林務局事業預算協助下,本局負責執行西部地區之「水系中、上游地區治山防洪計畫」 執行計畫
1978 民國67年訂定「臺灣省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法規
1978 民國67年發布「臺灣省山坡地保育利用範圍劃定原則及作業要點」 法規
1978 民國67年實施「蘭陽地區治山防洪計畫」 執行計畫
1977 民國66年9月30日發布「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及「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法規
1977 民國66年完成臺灣山坡地航測調查,期程62-66年 執行計畫
1977 民國66年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28條規定,復報行政院核定,將「臺灣省山坡地農業發展基金會設置及運用辦法」(民61)修正為現行「臺灣省山坡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
1976 民國65年6月完成「臺東縣治山防洪整體規劃治理報告」,嗣經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審議決議,應併同花蓮縣擴大辦理規劃,於67年底整合成「東部地區治山防洪整體治理初步計畫概要」,提報行政院核定自69年度起實施 執行計畫
1976 民國65年4月29日公布實施「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是水土保持法之先驅 法規
1976 民國65年本局著手接辦全省產業道路興修業務,並積極加強野溪整治及災害集水區治理,惟限於經費,仍無法按水系為單元作系統整治 其它
1976 民國65年農復會補助輔導製造之動力搬運車,正式量產上市,並通過性能測定列入新型農機補助,為坡地農業機械化踏出一大步 其它
1976 民國65年廢止「臺灣省農林邊際土地宜農、宜牧、宜林分類標準」(民國50年頒布) 法規
1975 民國64年9月16日成立高速公路植生工程隊,代辦高速公路工程局中山高速公路沿線邊坡綠化,至69年10月28日完成最後驗收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5 民國64年4月完成「臺東縣治山防洪整體調查規劃報告」,依據地形、溪流特性及有關文獻,劃分16集水區 執行計畫
1975 民國64年2月提報「臺灣省森林水利、水土保持聯合技術小組」,協調相關單位組成規劃隊,對東部進行整體治理規劃調查,於64-68年完成「東部及蘭陽地區治山防洪整體治理計畫」,69年開始辦理 執行計畫
1975 民國64年完成「水土保持手冊」修訂版 其它
1975 民國64年設置山坡地綜合養豬專業區75處 其它
1974 民國63年臺灣省政府12月31日府農山字第131564號函公布「國有林解除地國有林事業區外保安林解除地及原野地移交委託管理要點」 法規
1974 民國63年訂頒「臺灣省水庫集水區治理辦法」 法規
1974 民國63年執行「臺灣省經管國有原野及區外保安林解除地清理開發計畫」,期程63-74年度,清理55,630筆,45,966公頃 執行計畫
1974 民國63年本局「水土保持組」下正式設立「農機股」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4 民國63年訂頒「臺灣省產業道路養護辦法」 法規
1974 民國63年開始利用航測技術,完成臺灣地區山坡地資源編查,建立山坡地範圍利用現況、土地資源分布、發展潛力等基本資料,再依據各地區環境特性,保育利用及區域整體發展需要,就具有農牧發展潛力者劃編103個農牧發展區,期程63-68年 執行計畫
1974 民國63年3月完成「臺灣省修建產業道路勘查規劃報告」,全省預定興建產業道路總目標為50,026公里 其它
1974 民國63年2月奉准增編員進行組織調整,本局「土地整理組」改為「企劃組」、「安全室」更名為「人事室(二)」,擴大編制員額為180人;並將原有8個工作處調整為6個工作處,編制員額擴增為262人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4 民國63年1月通過「加速農村建設貸款辦法」,並作為辦理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依據 其它
1973 民國62年10月8日娜拉颱風,造成重大災害 重大災害
1973 民國62年5月1日第四任局長陳卓勳到任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3 民國62年開始進行臺灣山坡地航測調查,至民國66年完成 其它
1973 民國62年臺灣省政府訂頒「臺灣省防止取締濫墾濫伐措施方案」,加強國公有土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 法規
1973 民國62年各縣市成立水土保持課(省轄市及澎湖業務納入農林課),取代原工作站臨時編制 歷史與組織沿革
1973 民國62年在中央與臺灣省政府重視下,開辦產業道路的興建與養護,由臺灣省政府民政廳主辦,惟奉謝東閔省主席指示,本省產業道路之興建,自民65年起由本局統籌規劃辦理,開辦產業道路、農路改善及維護 其它
1972 民國61年臺灣省政府研訂「臺灣省山坡地農業發展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辦法 」,並報奉行政院61年12月11日臺61經字第11752號令核定施行,作為籌設本項基金與管理運用依據,以推動山坡地開發、保育、利用,66年修訂發布為「臺灣省山坡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法規
1972 民國61年7月1日開始實施「國有林解除地保育利用計畫」,至民國66年6月30日止 執行計畫
1972 民國61年向土地銀行貸款增購推土機6部,並僱用臨時推土機作業手11人,擴大加速機械施工作業 其它
1972 民國61年農復會積極輔導農機業者,開發生產小型農機 其它
1971 民國60年於「山坡地開發基金」內正式編列推土機作業預算,配合農復會編列「坡地保育利用機械作業示範與改善計畫」 其它
1971 民國60年坡地農場進行機械作業,期程60-94年 其它
1970 民國59年輔導機械構築農地水土保持作業 其它
1970 民國59年農復會購贈鍾地爾350型推土機5部,試行輔導以機械代替人力構築內斜式平臺階段、改良山邊溝等農地水土保持作業 其它
1969 民國58年10月2日編訂「世糧方案第四二八計畫」,續推行農地水土保持, 計畫年期自民國58年1月至民國62年3月12日止,為期5年,因國際情勢轉變,實際執行期間縮短,61年7月最後一批援助物資運達後停止,實際執行4年 執行計畫
1969 民國58年執行「國有森林用地解除後土地處理及保育利用方案」計畫,期程58-60年度,清理67,126筆,53,467公頃 執行計畫
1969 民國58年經濟部委託中華水土保持學會研擬「水土保持法」草案 法規
1969 民國58年完成臺灣河川上游集水區之水土保持規劃調查工作,計有濁水溪、烏溪等22條河川上游及水庫上游集水區之水土保持規劃調查,自民國34年起在農復會經費支助下辦理 其它
1969 民國58年以推土機構築開放式果園山邊溝並對平臺階段加以機械化改良處理,改善坡地農場省工經營環境,適時開發坡地搬運、噴藥機械,而且配合果樹矮化及強剪,坡地農機使用逐漸普及 其它
1968 民國57年農復會及臺灣省政府研提山坡地資源保育利用制度之8點原則,因欠缺法律效力,執行績效不彰 其它
1968 民國57年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德基水庫集水區,期程57-91年,本局編列預算配合,協同林務局、當地縣政府及相關單位,共同從事集水區治山造林及撫育、坡地治理及水土保持等工作 其它
1968 民國57年美援480公法剩餘物資補助停止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