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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灌溉用蓄水池-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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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水土保持
介紹
  1. 「農地水土保持」補助項目以坡面保育為主,坡面如有局部邊坡不安定地區,現地塊石多者,可採用砌塊石,或以客土袋填土或碎石級配之方式護坡,以穩固坡面,分述如下:
    1. 乾砌石護坡:於現地塊石多者,針對其平台階段、山邊溝、道路等邊坡局部不安定地區,為穩固其坡面,以塊石為主體材料所構築的護坡方法。
    2. 客土袋護坡:於小型坡面塊、植生介質缺乏或土壤貧瘠地區,以土壤袋堆疊並藉保護坡面改善生育地條件及利於後續栽植植物之方法。
  2. 補助範圍以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山坡地,且現況依法從事農作(宜農牧地)使用之土地為限。
  3. 補助之對象,以首次申請者為優先。年度預算經費尚有剩餘時,得視實際需要受理曾接受補助者再次申請。
補助基準
  1. 乾砌石護坡500元/平方公尺。
  2. 客土袋護坡480元/平方公尺。
  3. 按設計圖計算、施工,砌石或客土袋高度每段不宜超過1.5公尺。
  4. 每一申請戶每年申請編號0601至0605項目之合計補助總金額,屬農民者最高40萬元、屬農業企業機構者最高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