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為農民者,是在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
2.申請人為農業企業機構者,是在農業用地實際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並提出設立、實績證明文件之農業企業公司。(請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實績證明文件(含近2年實際從農經營證明及繳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