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一百十三年獎勵農業旅遊自由行作業規範」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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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
- 產業發展及休閒組
本署於6月21日發布推動「一百十三年獎勵農業旅遊自由行作業規範」並自7月1日生效,作業規範總計9點,針對花蓮縣農林漁牧業者及農業旅遊等合作業者,規劃農粉幣電子抵用票券等獎勵措施,鼓勵消費者及遊客至花蓮合作業者進行消費抵用,以達帶動花蓮縣農產品銷售及在地農業旅遊產業復甦之加乘效益。
訂定發布「一百十三年獎勵農業旅遊自由行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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