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5秒
-
1.
-
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 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 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 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 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應 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 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並 公告之︰ 一、聽證之事由與依據。
-
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三十六條 依前二條公告後,利害關 係人得於十五日內,附具理由及證 據,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第九十七條 本法規定之補償或水權之 處理,利害關係人發生爭議時,主管 機關得邀集有關機關團體評議之。臨時使用權人應 即自行停止使用或由利害關係人報請 330 水利法施行細則 主管機關停止之。依本法第三十三 條或第四十四條規定派員履勘時,得 通知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到場。應於同日將公告 影本以掛號郵寄通知申請人及前條之 利害關係人。 第三十三條 利害關係人依本法第三十 六條規定提出異議,應以書面記載下 列事項:
-
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利害關 係人,得比照前項檢具建議書向直轄 市、縣 (市)由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有關機 關、法人或團體或其他直接利害關係 人,檢具建議書,備載下列事項,向 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建議: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及團 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執行而訴 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利害關係人,得比照前項檢具建議書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建議,得由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有關機關、法人或團體或其他直接利害關係人,檢具建議書,備載下列事項,向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建議:
-
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利害關 係人,得比照前項檢具建議書向直轄 市、縣 (市)由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有關機 關、法人或團體或其他直接利害關係 人,檢具建議書,備載下列事項,向 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建議: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及團 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執行而訴 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之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 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之事由,
-
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 之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之及拍照存證 公開閱覽及得提出異議意見期間,社區居民及利害關係人 有以書面提出異議者見 四、送直轄市、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 本公約之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 間因本公約之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之○○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社區公約制定會會議記錄齊 備,並明確記載有利害關係人 異議意見及其處理情形 社區公約制定會
-
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利害關 係人,得比照前項檢具建議書向直轄 市、縣 (市)由特定水土保持區所在地之有關機 關、法人或團體或其他直接利害關係 人,檢具建議書,備載下列事項,向 特定水土保持區管理機關建議: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 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 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 之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 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之事由,
-
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織 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約之 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所在地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 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 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 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應 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事人 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要時並 公告之︰ 一、聽證之事由與依據。
-
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關本公約簽署人、在地組 織及團體或利害關係人間因本公 約之執行而訴訟時,應以本社區 所在地之第四十五條 (刪除)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 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 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專為當事人或 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 在此限。 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 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 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並通知當 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必 要時並公告之︰ 一、聽證之事由與依據。
-
1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透過生態評估、 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方式,納入多元利害關係人的觀點,共同尋求最佳治理方案,促使環境 友善措施導入工程各階段,予以維護棲地環境、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服務之功能。整體評析 1 積極辦理民眾參與,充分溝通達成共識:本案從規劃、設計到施工階段都持續與地主、民 間團體等多元利害關係人互動,藉由充分的溝通與多次討論,讓防治災條件、在地需求與 環境友善等多方面考量融入工程方案。